于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的说明
发布时间:2015年08月04日 点击数:
广大毕业生:
毕业在即,为方便大家办理离校手续,特对办理程序做如下说明:
请各系以班为单位统一到相关部门办理
1、机电、土木、环化、信息等系毕业生请到制图仪器室盖章(北校区B座809)(15176733768刘老师)。
2、办理还书手续,请到南校区图书馆一层大厅。
3、教务处(北校区办公楼二层201)。学生证加盖毕业留念章,不回收一卡通。
4、离校清单盖完其他章,最后到财务处盖章(北校区办公楼108室)。
5、办理户口迁移手续,请到户籍室(北校区办公楼207室)(2792101邓老师)。
6、毕业生转递档案需在组档完成以后,专科毕业生6月20号开始,本科毕业生在7月2日开始。(北校区办公楼209室)(2792096张老师)。
7、6月5日前确定组织关系去向的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由系部发放;个别办理组织关系的毕业生党员,请到党委组织部办公室(北校区办公楼609)(2792109刘老师)。
8、办理退餐卡、续住手续时间安排:
办理退餐卡时间:专科6月17日前,本科6月27日前。将餐卡以班为单位收齐统一送至公寓村食堂一层充值室,餐卡丢失者需附名单,注明应交张数,实交张数。
办理续住手续时间:专科6月23日前,本科7月4日前。因延长学年、等接本录取通知书、以及因故未领毕业证、学位证等需要继续住宿的同学,需由教务处或学生处出具证明,至南北校区公寓科集中安排办理住宿。
9、专科毕业生离校时间为6月23日中午12:00以前;本科毕业生离校时间为7月4日中午12:00以前。
学生处
2012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