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学院大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5年08月04日 点击数:
为使学生参加学科竞赛的组织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有效达到参与竞赛的目的,特制定本办法。
一、竞赛目的
组织学生参加学科竞赛是为了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提高学生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激发学生创造性思维和学习兴趣,以及培养团队合作精神,促进相应学科的课程教学改革,增强校园学术氛围和科技文化氛围,为优秀人才的脱颖而出创造条件,造就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具有创新精神的高素质人才。
二、竞赛范围及类别
1. 范围
本办法适用我院全日制学生(包括所有本科生和专科生,鼓励学生跨系部组队参赛)参加的国际性的、国家或省部级、市级有关部门及学术团体主办的院级以上学科竞赛以及由教务处、系部主办的各类学科竞赛。具体如下:
国际性学科竞赛:指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等国际学术团体组织的世界性学科竞赛。目前主要有国际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MCM)、国际大学生程序设计竞赛(ACM)等。
国家级学科竞赛:指国家教育部组织的全国性学科竞赛。目前主要有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嵌入式专题竞赛、全国大学生机械创新设计大赛、全国大学生结构设计竞赛、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设计大赛、全国CCTV杯大学生英语演讲大赛、全国大学生工程训练综合能力竞赛、全国大学生智能机器人竞赛等9类竞赛项目。
省级学科竞赛:指河北省教育厅组织的全省性或跨省区的学科竞赛。目前主要有数学建模竞赛、电子设计竞赛、(文科)计算机设计竞赛、机械创新设计竞赛等竞赛项目。
市级学科竞赛:指唐山市政府组织的全市性和跨市区的竞赛项目。
院级学科竞赛:以学院名义组织并行文公布的全院性学科竞赛。
2. 类别
本办法将竞赛分为A、B、C三大类。
A类学科竞赛:特指由本科生参加的国际级、国家级和省级各类竞赛。
B类学科竞赛:(1)由专科生参加的国家级和省级各类竞赛。(2)由河北省教育厅举办的大学生职业技能大赛。目前主要有工程测量员、化学检验工、服装设计定制工、动漫设计(动画绘制员)、室内装饰设计员、电子制作、国际商务、企业经营管理沙盘技能、导游等竞赛项目。
C类学科竞赛:(1)A类、B类以外的其他省级及以上竞赛项目。(2)市级和院级学科竞赛。
学院鼓励和支持学生积极参加由各级各类学术团体、教学指导委员会和行业协会等组织的各类学科竞赛(不包括技能考级类竞赛)。
三、竞赛组织管理
学科竞赛活动由教务处宏观管理,省级以上(含省级)的学科竞赛由教务处和有关部门共同负责,统一组织和协调学科竞赛工作,相关系部具体组织实施。各项学科竞赛活动的负责(承办)单位应成立相应的竞赛工作小组,负责竞赛的具体组织工作。院级竞赛由承办系部自己负责组织,报教务处批准备案。
(一)教务处的工作职责
1、全面负责各学科竞赛的组织管理工作,收集、公布各类学科竞赛的信息。
2、审核各类竞赛文件,确定竞赛实施单位,做好转发或制定竞赛规程、确定竞赛规模和时间。
3、负责竞赛的组织宣传工作。
4、负责与竞赛有关系部的协调联系。
5、负责过程检查及经费审核工作。
6、负责审核全院年度学科竞赛经费的预算。
7、负责归档工作。
8、负责审定获奖及奖励金额,落实竞赛获奖学生和指导教师的奖励、颁奖等工作。
(二)系(部)的工作职责
1、负责组织宣传动员工作。
2、组织学生报名,选拔参赛学生。
3、按照学院计划时间,负责成立竞赛工作小组,确定指导教师,并报教务处备案。
4、组织赛前辅导和培训,提供参赛的有关信息及资料。
5、负责参赛经费预算工作,每年提出申请报教务处审批。
6、提供竞赛必需的场地、仪器、设备,特别要为制作实物模型的参赛队提供必要的制作设备和场地。
7、负责院级竞赛的规程制定和命题阅卷工作。
8、负责院级学科竞赛的评审和颁奖工作。
9、负责对学科竞赛的成绩及有关材料进行归档,如为省级以上(含省级)学科竞赛应及时与填写完整的“唐山学院学科竞赛获奖情况一览表” (附表1)一并报教务处备案,作为学院进行学科竞赛奖励的依据。
10、负责竞赛总结、宣传报道等工作。
11、建设一支具有高度责任心、较高业务水平和相对稳定的学科竞赛指导队伍。
(三)指导教师的工作职责
指导教师的主要职责是学生竞赛前进行的辅导和集训,以及参赛时的生活后勤等工作。
四、组织程序
1、宣传发动:宣传竞赛知识,安排竞赛讲座,发动学生积极参与竞赛活动。
2、公开选拔:通过院级竞赛,选拔省级及以上竞赛的参赛选手。
3、强化培训:选派富有经验的教师,对参赛选手进行强化培训。
4、组队参赛:根据参赛选手的优势特长合理组队,由组委会成员担任领队,相关系部负责人带队参加比赛。
5、总结表彰:比赛结束进行总结交流,表彰获奖团队、个人及其指导教师。
五、竞赛经费管理
1、为确保学生学科竞赛工作的顺利进行,学院每年安排一定额度的专项经费,由教务处负责统筹管理。竞赛经费的使用坚持节约、统筹兼顾、均衡发展和专款专用的原则。
2、学院将加大学科竞赛经费的投入,以确保学科竞赛工作的顺利进行,并鼓励多方面筹措学科竞赛经费,如企业赞助等。
3、各系部应做好竞赛经费预算工作,每年填写“唐山学院学科竞赛经费预算表”(附表2)以及“唐山学院学科竞赛说明” (附表3)报教务处审批。
4、竞赛经费实行实报实销制,相关费用在竞赛结束并提交总结报告后,由组织者凭有效票据经系(部)负责人、教务处处长和院领导审批后到财务处报销。如果经费超出预算审批额度,须经学院审批同意,视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追加经费及追加经费额度。
5、竞赛经费用于竞赛所需的参赛报名费、培训费、材料消耗费(元器件)、差旅费及其他相关竞赛费用。
6、用学院经费制作的竞赛作品,其知识产权归学院所有。作品由承办部门负责妥善保管,必要时,可移交学院档案室存档。若获奖作品发生专利(技术)转让,其转让费的一部分可用于奖励。
六、奖惩办法
(一)学生的奖惩
1、学科竞赛的获奖级别的认定,以竞赛主办单位或团体颁发的证书或文件为依据。
2、学院对于参加省级及以上竞赛获奖的学生给予一定的奖励,具体奖励金额见“唐山学院学生学科竞赛获奖奖励标准”(附表4)。
3、学科竞赛第二课堂学分按《唐山学院本科第二课堂学分管理办法》文件认定。
4、已选为院队队员正式集训或准备参加决赛的学生,中途无故退出者将取消其他各项竞赛参赛资格。
(二)指导教师的奖励
1、学院对指导省级及以上竞赛获奖的教师给予一定的奖励,具体奖励金额见附表1。
2、对所指导的学生获得国家特等奖或影响较大的国际奖项,学院给予指导教师特别奖励。
3、对参加省级及以上学科竞赛学生进行赛前集中培训的教师给予一定的教学工作量,具体标准:国家教育部组织的9类学科竞赛按总量20学时计算;其他类省级及以上学科竞赛按总量5学时计算。
4、对指导学生参加国家教育部组织的9类学科竞赛获奖的教师,在职称评审时按人事处相关文件予以加分。
七、监督、异议和申诉
1、各学科竞赛的命题、考试、评审、评奖、保密等各个环节的工作,各学科竞赛工作小组应严格按上述规定执行,并主动接受主办单位及学院、学生等各方面的监督。出现违纪违规情况,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并通报全院。
2、院级学科竞赛自获奖名单公布之日起的一星期内,任何对竞赛有异议的部门或个人都可以提出申诉,申诉报告必须以正式的书面形式提交,由异议人签名。竞赛工作小组受理后对异议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报教务处审核。
八、附 则
1、学院欢迎企业或单位为竞赛提供赞助,提供赞助的企业或单位经竞赛主办单位同意可获冠名权。
2、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3、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表1 唐山学院学科竞赛获奖情况一览表
附表2 唐山学院学科竞赛经费预算表
附表3 唐山学院学科竞赛说明
附表4 唐山学院学科竞赛获奖奖励标准
附表1
系(部)学科竞赛获奖情况一览表
序
号
|
学科竞赛名称
|
主办单位
|
竞赛
级别
|
竞赛
类别
|
获奖队员姓名
|
获奖队员专业
|
获奖等级
|
指导教师姓名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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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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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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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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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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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请同时提交相关竞赛的通知、情况说明及获奖证书复印件等相关资料,作为学院进行学科竞赛奖励的依据。
(2)竞赛级别是指学科竞赛管理办法中界定的国际级、国家级、省级、市级。
(3)竞赛类别是指学科竞赛管理办法中界定的A、B、C类。
附表2
年度 系(部)学科竞赛经费预算表
序号
|
学科竞赛名称
|
主办单位
|
竞赛
级别
|
竞赛
类别
|
经费预算(元)
|
||||||
报名费
|
培训费
|
差旅费
|
材料消耗费(元器件)
|
其他费用
|
合计
|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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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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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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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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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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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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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系(部)意见
负责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教务处意见
负责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学院意见
负责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说明:(1)竞赛级别是指学科竞赛管理办法中界定的国际级、国家级、省级、市级、院级。
(2)竞赛类别是指学科竞赛管理办法中界定的A、B、C类。
附表3
年度 系(部)学科竞赛说明
学科竞赛名称
|
|
||
主办单位
|
|
竞赛级别及类别
|
|
负责人
|
|
电话
|
|
竞赛时间
|
|
竞赛地点
|
|
参赛对象专业
|
|
竞赛形式
|
□ 个人 □ 团队
|
竞赛简介:
|
|||
现有参赛条件:
|
|||
上年参赛情况(参赛人数、获奖情况):
|
|||
今年参赛目标:
|
附表4
唐山学院学生学科竞赛获奖奖励标准
竞赛类别
|
竞赛级别
|
获奖等级
|
奖励标准(元)
|
|
学生(每队)
|
指导教师(每队)
|
|||
A类
|
国际级
|
特等奖
|
50000
|
50000
|
一等
|
30000
|
30000
|
||
二等
|
25000
|
25000
|
||
三等
|
20000
|
20000
|
||
国家级
|
特等奖
|
20000
|
20000
|
|
一等奖
|
15000
|
15000
|
||
二等奖
|
10000
|
10000
|
||
三等奖
|
8000
|
8000
|
||
省级
|
特等奖
|
8000
|
8000
|
|
一等
|
5000
|
5000
|
||
二等
|
3000
|
3000
|
||
三等
|
2000
|
2000
|
||
B类
|
国家级
|
特等奖
|
2000
|
2000
|
一等
|
1500
|
1500
|
||
二等
|
1000
|
1000
|
||
三等
|
800
|
800
|
||
省级
|
特等奖
|
800
|
800
|
|
一等
|
500
|
500
|
||
二等
|
300
|
300
|
||
三等
|
200
|
200
|
||
C类
|
国家级或省级
|
特等奖
|
500
|
500
|
一等
|
300
|
300
|
||
二等
|
200
|
200
|
||
三等
|
100
|
100
|
说明:(1)同一竞赛获不同级别奖项,以最高奖计,不累计奖励。
(2)学生个人参加各类竞赛,没有配备专门指导教师的,只给学生奖励。
(3)市级和院级学科竞赛获奖不发放奖金,只给予证书与学分奖励。
(4)指导教师集体所获奖项,由学科竞赛工作小组根据个人贡献进行再分配。